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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10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一、旨揭簡章報名資格除原各公私立國民小學2年級具資賦優
異特質之學生,本(104)年另增各公私立國民小學4年級
具資賦優異特質之學生。
二、請各校配合辦理並對上述符合報名資格之學生加強宣導及
公佈週知,以免影響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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