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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欲申請111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臺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參閱。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11年4月13日府教學字第1110089700號函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4月12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110483435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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