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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欲申請111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臺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參閱。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11年3月14日府教學字第1110062789號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3月11日北市教人字第11130273792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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