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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欲申請109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臺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查照。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9年4月8日府教學字第1090081673號函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4月1日北市教人字第10930147652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揭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原函電子檔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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