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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訂定發布「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一案。

一、 依據南投縣政府109年2月18日府人考字第1090042390號函辦理。
二、 旨揭辦法業刊登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請依需求自行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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