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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縣108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

1.依據中華民國108年2月15日 發文字號:府教特字第1080039372號函辦理
2.依據「特殊教育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 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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