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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支領定期性給付之領受人,因擬申請退休(職、伍)人員之遺屬年金,選擇放棄本人原支領之定期性給付相關執行事項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8年1月23日府人退字第1080024120號暨教育部108年1月21日臺教人(四)字第1080005209A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揭教育部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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