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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務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已修正為「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並修正全文;案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07年6月27日會同修正發布。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7年7月13日府人退字第1070158423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已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
動態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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