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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等3項晉升官等(資位)訓練辦法第15條修正條文,業經修正發布,請查照。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7年3月29日府人考字第1070071689號函辦理。
二、原函、令影本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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