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南投縣立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部份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參閱。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10年1月28日府教學字第1100026316號函辦理。
二、檢附修正後「南投縣立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