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89年度(含)以前辦理之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利率及94年度(含)以前辦理之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利率調整案。

主旨:有關89年度(含)以前辦理之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利率及94年度(含)以前辦理之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利率,自109年3月25日起依規定由原年息1.137%調整為0.887%,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9年4月6日府人退字第1090078664號函暨內政部營建署109年3月30日營署財字第1091065584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揭內政部營建署原函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