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簡任(或相當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申請表」修正申請表1份,請參閱。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9年2月24日府人考字第1090045788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及修正申請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