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關於公務員不得兼任各類車種職業駕駛乙案,請查照。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8年10月4日府人考字第1080225441號暨銓敘部108年10月2日部法一字第1084860352號函辦理。
二、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