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銓敘部函釋公務人員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應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或覆議(委員)會要求列席說明,得核給公假,配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補充說明該部相關令釋一案。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7年8月29日府人考字第1070196098號函暨銓敘部107年8月28日部法二字第10746362831號函辦理。
二、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