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及附表,並自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生效。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7年5月21日府人考字第1070113597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