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主管人員不服調任同官等、官階(職等)及同一陞遷序列之非主管職務之救濟程序,自即日起改依申訴、再申訴程序處理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7.3.6府人任字第1070051694號函辦理。
二、檢附保訓會原函電子檔1份。